2002年以来,我们在省、市委组织部的直接指导下,以开展“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县(市)委书记用人行为”课题试点工作为契机,以扩大民主为方向,着力建立健全制度,有力地促进了全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健康开展。 一、课题试点的主要背景 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带来了社会的深刻变革,社会转型期法规制度的不健全和不完善,往往容易导致用人不规范和用人腐败行为。在县(市)区委书记用人行为方面,当时一些地方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把手”权力过于集中,影响领导集体作用发挥;不按照工作规定选拔任用干部,简化、遗漏、变通有关程序;把用人行为当作牟私利的手段,获取不正当的利益。结果造成用人失误,用人不当,贻误了工作,破坏了党的形象,在干部和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如何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县(市)区委书记用人行为、保证权力沿着正确的轨道运行已成为干部工作中亟待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 2002年初,在胡锦涛、曾庆红等中央领导对“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一把手’的用人行为”系列重要论述的指导下,为探索进一步加强对“一把手”用人行为监督的有效途径,中央组织部把“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县(市)委书记用人行为”列为重点调研课题,并指定吉林、浙江、湖北、四川省委组织部承担调研任务,同时选择8个县(市、区)委作为调研试点单位。在省、市委组织部领导的推荐、指导、帮助下,我们有幸成为了试点单位,并开展了为期5年的课题调研和试点工作。 按照调研试点工作要求,我们深入分析了近年来我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成功经验,经过全面总结评估,我们认为:通过坚持和全面推行“六公开”制度(公开推荐、公开选拔、考核公告、任前公示、政绩公议、廉情公布)、区管领导干部任免票决制、试用制和交流轮岗、考评下岗等制度,我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化、公开化程度比较高,群众参与干部监督和领导干部接受群众监督的意识比较强,群众的“四权”和党内民主得到了较好的落实,规范和科学选人用人方面有一定的基础。但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规范性、系统性还不够,整个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体系还不够完善。针对这一现实,为建立健全系统的、完善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体系,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用人行为,我们在上级部门的指导帮助下,结合调研情况,确定了试点工作重点:围绕“科学”和“规范”,突出动议、推荐、决定、评议等关键环节,从源头性和基础性工作着手,从制度和实践两个层面着力。试点以来,我们不断创新制度、完善机制,先后建立健全了50多项干部人事制度,从后备干部推荐选拔到领导干部讨论决定,基本形成了包含干部选拔任用各项环节的配套制度体系,通过积极实施和认真执行制度,较好地规范了用人行为,加强了监督制约,有力地推进了我区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朝着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的方向健康发展。 二、课题试点的主要做法 按照“边调研、边实践、边总结、边规范”的思路,我们从实际出发,围绕干部选拔任用的关键环节,抓住容易出现问题的重点部位,完善规章制度,制订工作细则,健全监督措施,开展了积极的调研和试点工作。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1、实行定期分析研究干部制度,增强干部选拔任用的计划性 我们把定期分析研究干部作为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质量的基础环节来抓。明确规定:区委常委会每两个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分析研究干部工作,商议近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大问题,充分酝酿和讨论领导班子调整、领导干部调配的预案,从而有效防止了临时动议等问题的发生。为了使区委常委熟悉掌握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总体运行情况,我们在年初、年中分析研究干部时,对区管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和作风建设情况进行专题研究,重点分析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运行状况及存在的问题,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以提高干部任免决策的科学性。自2002年以来,通过专题分析研究,我们先后对6个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力、合力不强、实绩不明显、群众意见较多的班子及时采取了组织措施,对有关人员的职务作了调整。 2、实行定期推荐选拔后备干部制度,拓宽选人用人视野 为了有效避免主要负责人凭主观意愿选人用人,真正把群众公认原则落到实处,我们建立了定期推荐选拔后备干部制度。一是坚持每年组织一次后备干部公开推荐。推荐方式包括组织推荐、领导干部个人署名推荐、干部群众推荐和个人自荐等。对于推荐得票相对集中的人选,经组织考察合格后,调整充实到区管后备干部人才库。对后备干部队伍,我们定期进行考核,实行动态管理,一般每年调整40%左右,保持100名左右的常数。二是坚持由全委会集体决定近期可用后备干部。每年,区委组织部根据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需要,从后备干部人才库中,按照一定比例提出近期可用后备干部的初步名单,经区委常委会集体研究讨论后,提出建议人选名单,然后在每年年中召开的区委全委会上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赞成票达到应到会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正式列为近期可用后备干部。三是坚持拟提拔任用干部从后备干部中推荐提名。我们规定,拟提拔任用的干部人选一般从后备干部中推荐提名。如有不从后备干部中推荐提名的情况(军转安置干部除外),必须向全委会或常委会说明理由。2002年以来,我区共组织5次后备干部公开推荐,有154名干部通过全委会票决被确定为近期可用后备干部;提拔任用的干部,96%是从后备干部中产生的。 3、实行全委会、常委会票决任免干部制度,确保集体用人决策权落到实处 为了防止用人上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我们把实行全委会、常委会票决干部任免事项作为一项重要措施来抓。一是明确票决干部的范围。规定:对街道和区级机关党政正职领导干部的任用,由区委全委会无记名投票表决;其他区管干部的任用,由区委常委会进行票决。全委会闭会期间若急需任用区管党政正职领导干部,则应事先书面征求区委委员意见,征求意见结果向区委委员反馈,拟任人选获得三分之二以上委员赞同的,方可提交区委常委会讨论决定。二是明确票决工作的要求。规定:讨论决定干部必须实行议决分离,先议后决。书记要保证与会人员充分发表个人意见,积极开展讨论。对个别有异议的人选,只有在与会人员进行深入讨论分析的基础上,才能进行表决;对经过充分讨论,意见分歧仍然比较大的人选,书记应提出缓议建议,经与会多数成员同意后形成缓议决定。近年来,我区共采取常委会票决方式任免干部24批166人次,采取全委会票决方式任免干部4批12人次,对5名干部作出了缓议决定。 4、实行公开评议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强化对用人情况的监督 我们坚持把上级监督与群众监督有机结合起来,从2003年起推行了公开评议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1)评议内容。主要包括:区委干部选拔任用的整体工作情况;区委书记、分管副书记、纪委书记、组织部长等干部工作主要责任人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各项规定、履行干部工作职责情况;新提任区管党政正职领导干部履行职责情况等。(2)评议方式。规定:对区委选拔任用干部情况、区委书记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和新提任的区管党政正职领导干部情况的评议,一般在每年年底召开的区委全体(扩大)会议上进行;对分管副书记、纪委书记、组织部长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的情况,一般结合届中、届末考核进行评议。评议前,4位干部工作主要责任人必须先述职,与会人员采取无记名方式,对区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4位干部工作主要责任人按照“满意”、“比较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四个档次进行评议;对新提任的区管党政正职领导干部按照“胜任、基本胜任、不胜任”三个档次逐一测评。(3)评议结果的运用。针对评议中对区委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区委常委会及时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深入剖析原因,提出改进措施;4位干部工作主要责任人要根据评议结果,制定整改意见;对新提任区管党政正职领导干部的评议情况,由组织部门综合整理,存入干部档案,并作为任免干部的重要依据。近年来,干部群众对4位干部工作主要责任人履职情况的满意率均在96%以上;新提拔的区管党政正职领导干部,也普遍得到了群众的认可。 三、课题试点的主要体会和成效 课题试点成果的转化利用以及相关配套制度的深入实施,使我们在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强化对选任工作的监督等方面获得了不少体会,取得了一些的成效。我们的主要体会和成效是: 1、要扩大党内民主,不断增强规范用人的责任意识 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用人行为,要按照“隐性权力显性化”的要求,努力扩大党委一班人以及全委会全体成员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参与程度,不断提高党内民主化程度,切实增强规范用人的责任意识。通过建立相关制度,我们在落实和保证党委一班人以及全委会全体成员权利的同时,明确各自所担负的责任,并将成员的个人行为限定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范围之内。如常委会定期研究干部工作制度和票决任免干部制度的实施,不仅扩大了党内民主、加强了党内监督,同时也对党委成员以及全委会全体成员参与干部讨论和工作决策提出了要求,促使其平时必须加强对干部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基本情况的了解和关注,并严格执行《条例》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又如干部工作公议制度的实施,把书记、纪委书记、组织部长等干部工作主要责任领导履行职责情况置于全委会的监督之下,进一步增强了党委一班人的责任意识,更好地发挥了集体领导的作用,确保了干部选任工作标准和程序的执行。 2、要规范工作程序,不断增强干部选任工作的系统性 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用人行为,要按照“显性权力规范化”的要求,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程序,努力增强干部选任工作的系统性,切实保证用人行为规范化运行。试点过程中我们对动议、推荐提名、讨论决定这几个权力运作关键环节的具体程序和标准,都作出了明确详细的规定。特别是区委常委会定期分析研究干部工作制度的实施推行,促使区委常委会把不同阶段的选拔任用工作纳入到年度整体框架内进行考虑,保证了整个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整体性和连续性,增强了干部工作的计划性和针对性,且重点更加突出,系统性增强,所选拔调配的干部也更加符合目标岗位的要求。同时,由于区委常委会一般要提前一个月提出下一轮干部调整具体计划,给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启动、推荐提拔和讨论决定等关键环节留下了充裕的时间,从而在很大程度上增强了选拔任用工作的规范性,进一步提高了选拔任用工作质量。 3、要坚持集体领导,不断提高干部选任工作的准确性 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用人行为,要不断加强集体的领导,充分利用党委一班人集体的力量,积极发挥集体的智慧,切实提高干部选任工作的准确性。通过实施上述制度,强化党内监督和规范操作,我们已形成了区委常委会和区委全委会集体决定干部调整选拔工作计划、集体确定领导班子建设重点、集体设定目标岗位干部选任要求、集体票决干部任免的机制,使区委常委会和全委会成员在干部选任过程中的个人推荐、决策表决等权力在制度框架内得到行使和落实。初始提名制度的实施,落实了委员的个人推荐权;近期可用后备干部在大范围民主推荐的基础上由区委全委会票决产生,保证了拟提拔人选能够真正符合群众公认标准,避免了“少数人选人”和“从少数人中选人”的现象;坚持拟提拔任用干部从后备干部中推荐提名,则较好地把住了区管领导干部入口关,从源头上保证了领导干部质量,增强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4、要健全工作制度,不断树立良好的用人导向 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用人行为,要不断运用健全工作制度这一路径,积极选用德才兼备的领导干部,努力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营造良好的用人环境,最终通过环境影响达到用人上的良性循环。大量试点工作实践,使我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集体决策选人用人的氛围进一步加强。有不少同志反映,过去研究干部时,个别人寻门子、找关系,现在群众都明白,干部调整选谁用谁是集体决策的结果,包括书记在内一人只有一票,体现的是集体意志。只有不断增强执政意识、提高执政能力,干出实绩,才能得到组织、领导和大家的认可,那些热衷于跑官要官的人没了市场。同时,程序启动、推荐提名、讨论决策等环节的民主化规范化操作,促使干部选拔任用每一个过程都要“阳光操作”,坚持以德才、能力、实绩选人用人,促使干部把心思花在工作上,花在为民办实事上,花在树立勤政廉政优政的良好形象上,最终实现了在党委集体用人决策过程中对领导干部个人用人行为的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真正做到了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树立了良好的用人导向。 四、深化和拓展课题试点工作的几点思考 根据深化和拓展“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县(市)委书记用人行为”调研试点工作座谈会精神,结合实际,经研究后,我们确定了深化和拓展课题试点工作的基本思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工作法规为基本依据,以完善和实施现有制度为工作重点,积极探索研究干部工作中的源头问题、关键问题和热点问题,不断健全干部工作制度体系,实现关口前移,保证用人权力正确行使,切实提高干部工作质量和水平,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为我区打造“三大中心”、促进和谐发展,努力开创现代化新中心城区建设新局面,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具体工作中,我们想着重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探索:一是建立干部工作质量评价办法,进一步加大用人行为监督力度。根据中组部提出的建立干部工作质量评价体系和省委组织部《干部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指导方案》的具体要求,在总结我区公开评议干部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注重程序评价与实体评价相结合,注重上级评价和群众评价相结合,注重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相结合,重点研究干部工作质量的评价内容、评价标准、评价主体和评价方法等,探索建立干部工作质量评价办法。通过质量评价,加强监督检查,找出用人行为上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明确整改和努力方向,保证用人行为沿着正确轨道运行。二是完善酝酿制度,进一步规范用人行为相关程序。根据领导职位和拟任人选的不同情况,采用不同的方式在不同的范围进行集体或个别酝酿。重点研究街道和区直重要部门主要负责人调整时,个别酝酿的主体、沟通的范围和征求意见的对象,以及对意见分歧较大人选的处理办法。探索建立《选拔任用区管领导干部酝酿实施细则》。通过完善酝酿制度,进一步加大酝酿环节的制度化、法制化力度,用严密的、必须遵循的运行程序来保障沟通酝酿权力公正、稳定、有效地行使。三是完善推荐实施办法,进一步夯实选人用人工作基础。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民主推荐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重点研究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的组织形式、实施时间和操作办法,积极探索健全组织、领导干部、群众、个人自荐共同参与的多元提名推荐制度。通过完善具体实施办法,明确推荐主体相关权利和义务,积极推进推荐权力在民主化、规范化道路上顺利运行,不断夯实选人用人工作基础。同时,我们还将对职务任期、干部平职调动交流等有关方面,加大探索和实践力度,努力规范相关工作程序,明确具体实施细则,不断推动用人行为的科学化、规范化进程。 虽然这几年我们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有些制度还需要不断完善,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接受检验。希望大家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制度建设的生命力在于发展和创新。我们将在省、市委组织部的指导下,继续加强调查研究,不断总结思考,与时俱进地把试点工作推向更新的阶段。 |